近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制定村衛生室部分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從9月15日起,村衛生室可開展“胎心監測”等10項醫療服務項目,且價格按照一級醫療機構三類價的80%收費開展診療的服務費。
《通知》指出,為解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資源匱乏、醫療資源嚴重不平衡等問題,進一步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升海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診療能力,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基于海南省5G物聯網的基層醫療機構能力提升項目給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配備的診療設備,村衛生室可以開展“胎心監測”等10項醫療服務項目,且價格按照一級醫療機構三類價的80%收費,其中“常規心電圖檢查”“動態心電圖”“胎心監測”僅限于通過海南省衛健委統一規劃部署的5G物聯網技術為患者提供的醫療服務。
《通知》明確,村衛生室開展的“胎心監測”等診療項目納入醫保報銷范圍,按照現行的診療項目醫保支付類型和醫保待遇政策執行。其中“動態心電圖”按照海南省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定額標準執行;其他項目納入海南省城鄉居民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標準和每日最高支付限額范圍。醫保經辦部門負責村衛生室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的審核和結算,村衛生室利用5G物聯網開展“常規心電圖檢查”“動態心電圖”“胎心監測”醫療服務,將參保人檢查檢驗數據有效上傳至上一級醫療機構,并由上一級醫療機構出具法定的診斷報告作為基金審核和結算支付的依據(收費分配方法由市縣衛生健康委另行制定明確);其他檢驗項目按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審核和結算。
據悉,村衛生室可開展的10項醫療服務包括:常規心電圖檢查、動態心電圖、胎心監測、葡萄糖測定、尿常規檢查、糖化血紅蛋白測定、血清總膽固醇測定、血清甘油三脂測定、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測定、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測定。